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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20315202100792
信息所属单位
人事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38号(农业水利类396号)提案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案〔2021〕234号
生效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内容概述
关于乡村振兴绿领人才培育的提案的答复摘要
索 引 号
07B020315202100792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38号(农业水利类396号)提案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案〔2021〕234号
信息所属单位
人事司
生效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内容概述
关于乡村振兴绿领人才培育的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38号(农业水利类396号)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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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绿领人才培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补贴和配套条件建设,实施“农业人才下乡”计划,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加强乡村人才引进力度,为乡村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一是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出部署。二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中央财政对招募计划内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的部分工作生活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一次性安家费、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自2018年9月1日起,中央财政调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三是优化农村创业创新政策环境。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提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18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就业〔2020〕104号),着力解决返乡入乡创业面临的融资、用地等实际问题。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13个部门印发《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发改就业〔2021〕399号),进一步破除制约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四是优化创业就业配套环境。“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020年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30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着重为创业创新人才提供用地、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提升创业就业环境,为乡村人才提供精准化的工作与生活条件支持。 

  二、关于实行“引企入教”改革 

  近年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积极推动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吸引更多人才进入三农领域。一是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企业参与制度。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目前,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15万所,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约占三成。二是推动乡村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提出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广泛参与农民技能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将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的农民纳入职业技能补贴范围。三是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明确规定“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按规定落实财税等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机制,在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完善各项配套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三、关于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业农村人才的培育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一是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重点遴选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截至2020年,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600余期,培训16万余人。二是农业农村部联合共青团中央从2019年起举办“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农村班,每年遴选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开展为期1年的培养,培养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有志青年成长为乡村治理骨干力量。三是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全产业链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2020年中央财政投入23亿元,培育高素质农民超过65万人。四是农业农村部联合教育部启动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面向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等,依托高等职业院校大规模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五是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印发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实施方案》《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聚焦农业农村人才,研究实施培育工作,加大示范培训力度,提升农业农村人才素质和发展能力。 

  四、关于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国家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把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一是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家庭农场培育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名录制度逐步健全,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分级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制度,把有意愿的农业经营户核实纳入。截至2020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超过300万个。三是示范创建成效显著,部、省、市、县四级共同发力,探索构建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体系。2019年,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量达11.7万个。支持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连续两年开展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有力营造了引领带动家庭农场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支持服务不断优化,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场资金逐年增加,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成为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加快培育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五、关于增强投身乡村振兴人才的荣誉感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注重乡村振兴人才的典型选树,营造了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业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等评选表彰,激励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和三农工作者干事创业、奋发作为。二是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遴选资助,每年遴选10名优秀农民代表,通过资金资助、宣传推介等方式,支持这些农民更好更快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农民增强创业发展的信心。三是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连续3年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面向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特别是本土技能人才,搭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性平台,选拔培育了一大批乡村高技能人才。四是通过中央和部属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农村人才优秀典型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做法经验,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其他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开展乡村振兴人才的典型选树工作,打造人才宣介重点品牌,完善配套激励措施,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推广,激发人才活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3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010-591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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