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010703202101185
信息所属单位
办公厅
信息名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鱿钓渔船作业管理的通知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内容概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鱿钓渔船作业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7B010703202101185
信息名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鱿钓渔船作业管理的通知
文  号
信息所属单位
办公厅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内容概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鱿钓渔船作业管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鱿钓渔船作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上海海洋大学,有关远洋渔业企业:
  鱿钓渔业是我国远洋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我公海资源利用合法权益、丰富国内市场供应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远洋鱿钓渔船管理,科学养护公海鱿鱼资源,促进我国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鱿钓渔船总量控制
  随着鱿钓渔船规模不断扩大,鱿钓渔业出现公海渔场拥挤、单船产量低下、市场价格下滑、企业盈利减少等情况,不利于公海资源养护和行业良性发展。为负责任推进鱿钓渔业可持续发展,我部决定实行鱿钓渔船总量控制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增公海作业鱿钓渔船、不再扩大鱿钓渔船规模。
  二、科学规划鱿钓作业渔场
  为促进公海鱿鱼资源科学养护和长期可持续利用,统筹考虑渔汛时间、天气海况、资源分布、容纳船数等因素,对现有公海鱿鱼渔场进行科学规划,平衡利用。根据鱿鱼渔场现状和渔船作业规律,经专家论证评估,将公海鱿鱼生产区域分为北太平洋渔场、东中太平洋渔场(8°S以北)、东南太平洋渔场(8°S以南)、西南大西洋渔场和印度洋渔场。
  三、合理布局鱿钓作业渔船
  按照实事求是、相对稳定、逐步调减原则,对以上5个鱿鱼渔场试行船数限制管理,合理布局作业渔船。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北太平洋渔场累计作业鱿钓渔船船数不超过350艘,东中太平洋渔场不超过420艘,东南太平洋渔场不超过400艘,西南大西洋渔场不超过300艘,印度洋渔场不超过250艘。兼作秋刀鱼的鱿钓渔船,不可在东中太平洋和东南太平洋渔场作业。每艘鱿钓渔船全年作业渔场不超过2个。如发生鱿鱼资源、市场等重大变化,将适时组织研究论证,对作业渔场和作业船数上限进行调整。
  四、加强鱿钓作业协调与管理
  (一)加强远洋鱿钓渔船作业管理是在当前严峻复杂局势下优化远洋渔业产业布局、维护负责任国家形象的重要举措,事关远洋渔业稳定发展大局。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敏感性,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农渔发〔2020〕16号)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有关远洋渔业企业和鱿钓渔船的宣传引导和督促管控,确保鱿钓作业管理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公海鱿鱼资源探捕,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开发新资源、新渔场,鼓励采取轮休、减少作业时间、自愿休渔等方式,主动养护公海鱿鱼资源,加强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企业经认定可获得履约评估适当加分。
  (三)委托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研究起草鱿钓渔船作业渔场分配方法,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批准后,牵头协商确定各鱿钓渔船的具体作业海域。我部于2022年初办理年度审查后,对相关企业及鱿钓渔船的远洋渔业项目予以确认。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不断规范企业行为,升级完善船位监测平台,严防发生未经批准违规作业。
  (四)远洋渔业国际履约研究中心、中国远洋渔业数据中心及有关科研机构要建立公海鱿鱼资源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数据收集和科学评估,探索实施鱿鱼渔业自主捕捞限额措施,做好资源分布和渔船动向的预判分析,为及时调整各海域作业船数提供科学支撑。
  (五)各有关远洋渔业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我部批准的作业海域执行远洋渔业项目,按我部规定与沿岸国专属经济区保持安全距离。各企业及渔船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依法履约生产,确保渔船航行作业安全。一旦发现企业及渔船未在规定海域生产作业,我部将对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
  2. 中国农业科学院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5. 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
  6.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7. 农民日报社
  8.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
  9. 中国农村杂志社
  10.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
  11.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
  12.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3.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14.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1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6.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18.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9. 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20.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21.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22. 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3.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4.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5.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6.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7.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28.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29.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30. 全国畜牧总站
  3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3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33.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34.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35.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36.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37.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反垄断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农业农村局
天津农业农村委
河北农业农村厅
山西农业农村厅
内蒙古农牧厅
辽宁农业农村厅
吉林农业农村厅
吉林畜牧业管理局
黑龙江农业农村厅
上海农业农村委
江苏农业农村厅
浙江农业农村厅
安徽农业农村厅
福建农业农村厅
江西农业农村厅
山东农业农村厅
河南农业农村厅
湖北农业农村厅
湖南农业农村厅
广东农业农村厅
广西农业农村厅
海南农业农村厅
重庆农业农村委
四川农业农村厅
贵州农业农村厅
云南农业农村厅
西藏农业农村厅
陕西农业农村厅
甘肃农业农村厅
青海农业农村厅
宁夏农业农村厅
新疆农业农村厅
新疆兵团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立博体育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2

京公网安备 立博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