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50315202300570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8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3〕336号
- 生效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4日
- 内容概述
- 2018年以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 索 引 号
- 07B250315202300570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8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3〕336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生效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4日
- 内容概述
- 2018年以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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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启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状况普查
2018年以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注重调度督促与跟踪问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加强信息监测。2021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2021年以来,我部每年组织中国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国面上监测和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分任务监测,连续两年发布《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建设方案》,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农村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人居环境基础信息。二是开展统计调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雨水排放收集设施等。2021年调查掌握了全国40多万个行政村情况,为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评估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相关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开展村庄建设统计调查,摸清现状情况,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有效支撑。
二、关于规范相关技术产品市场
我部坚持标准化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平。标准制定方面,成立农村厕所建设与管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发布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组织制订农村户用卫生旱厕建设技术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规范引导农村改厕。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质量监管方面,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今年我部组织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部署各地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厕具产品质量抽检等,规范改厕产品市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域标准规范,依法开展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关于建设一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先行示范区
注重典型引领、先行示范,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2022年10月,我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创建1500个左右美丽宜居示范村,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今年3月,我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新申报村庄认定工作,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的方式,创建示范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同时组织各地对2018年以前认定的64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庄进行复核。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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