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立博体育 > 互动 > 直播访谈 > 农业农村部就全国农业优异种质资源通报资源普查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 相关新闻

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夯实资源基础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答记者问

日期:2021-03-24 11:00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近日,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就推进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进行了安排。日前,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普查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中央提出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请问开展此次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对打好种业翻身仗有何意义,目标是什么? 

  答: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作物品种历经7-9次更新换代,每一次都是从资源上先突破,种质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种业之争本质是科技之争,焦点是资源之争。谁占有了更多种质资源,谁就掌握了选育品种的优势,谁就具备了种业竞争的主动权。没有自主的资源,就没有自主的品种。我国是种质资源大国,但还不是种质资源强国。目前,许多种源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重要原因就是优异种质资源储备不足,精准鉴定挖掘不够。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源自主可控,必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当务之急是要开展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于1956-1957年、1979-1983年开展了两次农作物种质资源征集,保护了一大批资源;于1979-1983年、2006-2009年开展了两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基本掌握了除青藏高原区域以外的大部分地区畜禽遗传资源情况;水产方面还没有开展过全国性的普查。农业种质资源分布状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农业种养方式的转变,农业种质资源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资源消失的风险加剧,一旦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损失难以估量。因此,迫切需要组织开展新一轮普查,摸清我国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和发展变化趋势,开展抢救性收集保存,这是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首要任务,更是事关农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 

  这一轮普查,我们计划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全国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明晰演变趋势,发布种质资源状况报告,有效收集和保护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问:这一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预期成果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技术要求最高、参与人员最多的一次普查。农业农村部组织制订并印发了《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总体方案》及农作物、畜禽、水产三个分物种的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强调结果导向,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夯实资源基础。预期成果概括起来直接体现为“321”,即发布三份报告、保护两类资源、建立一个大数据平台。 

  第一,我们将分别发布国家农作物、畜禽、水产资源状况报告,包括我国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家底,以及近几十年的消长变化,这是今后制定保护利用政策的根本依据。 

  第二,我们将抢救性收集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发现鉴定评估一批特色优质高效的新资源,届时我国资源保存总量将位居世界前列,这是今后实现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宝贵财富。 

  第三,我们将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这是今后实现农业种质资源高效管理和利用的重要支撑。 

  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是一项重大行动,请问在组织推进方面有哪些保障? 

  答:这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而且专业性强、技术性强,为确保取得圆满成效,我们将按照“统一部署、分头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成立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技术专家组,负责普查工作推进落实、技术支撑和服务。同时,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力量配备,强化部省县级普查工作协调统一。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已安排了相应经费,各省也有安排。实施过程中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 

  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农业农村部将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组织开展全国性、区域性技术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开展不同形式培训和现场指导,对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相关传统农耕文化等,通过媒体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和全民参与意识,提升普查成果影响力。 

  问:据了解,2015年我国已经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请问此次普查中农作物种质资源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5年,农业农村部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计划完成31个省份2323个农业县的普查与征集,以及其中种质资源丰富的679个农业县的重点调查与抢救性收集。目前,已完成了1616个县的普查与征集、291个县的重点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新收集资源9.2万份。此次普查,主要是利用3年时间,完成攻坚收尾工作,并开展特色优异资源展示推介,促进共享交流。主要包括:一是完成707个县的普查与征集、388个县的重点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二是完成所有新收集种质资源繁殖和基本生物学特征特性鉴定评价,编目入库(圃)保存;三是对征集和收集的珍贵地方品种和具有开发利用前景的种质资源进行田间展示与宣传,分年度发布十大优异农作物种质资源,推进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 

  问: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开展了两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请问即将开展的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有什么特点? 

  答:与前两次调查相比,第三次普查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区域全覆盖。凡是有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分布的区域实现全覆盖,将以前未覆盖到的青藏高原区域和边远山区作为重点,共计2300余个县(旗、区)。其中,青藏高原区域和边远山区最有可能发现新遗传资源,是这次普查的重点区域。 

  第二,对象更明确。这次普查包括了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猪、牛、羊、鸡、鸭、鹅等17种传统畜禽和梅花鹿、马鹿、水貂、银狐、貉等16种特种畜禽,也包括了适用《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蚕遗传资源。所有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进品种都纳入普查对象。 

  第三,内容更深入。这次普查除了继续注重畜禽遗传资源的分布区域、群体数量、体型外貌、生产性能等传统指标参数外,还有两个亮点,一是在分子水平上收集整理有关遗传信息,推动建立畜禽品种DNA特征库;二是依靠畜禽保种单位和养殖场户全面系统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手段更先进。针对本次普查,我们专门研发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开发了PC终端软件和移动终端APP,普查数据可以即查即报,全部纳入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将大大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第五,保护更及时。此次普查同步启动抢救性收集保护工作,加大对濒危、珍贵、稀有资源的保护力度,对新发现的遗传资源,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将按规定及时进行鉴定评估,最终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问:据了解,此次普查中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请介绍具体情况。 

  答: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指引下,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2019年的水产养殖总产量超过5000万吨,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78%以上,是世界上唯一养殖总量超过捕捞总量的主要渔业国家。这个发展过程,大量的水生生物资源被发现、驯化、培育成了水产种质资源。“六五”期间,在长江、珠江和黑龙江进行了草鱼、鲢、鳙的原种收集与考种研究(俗称“三江考种”)。此后,除育种研究进行的零星种质调查收集外,还没有对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进行过全国性普查。 

  水产种质资源是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此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是首次,主要完成3项重点任务。 

  第一,开展基本情况普查。对分布在全国的鱼、虾蟹、贝、藻、棘皮、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进行普查,摸清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等情况,实现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全覆盖。 

  第二,开展重点调查与收集保护。依托有关专业机构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重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活体资源纳入原良种场、保种区保护,相关遗传材料提交国家种质库保存。 

  第三,建立资源数据库和发布资源名录。建立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纳入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平台;编写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普查报告、资源状况报告,发布国家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名录。 



附件:

  1.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
  2. 中国农业科学院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5. 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
  6.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7. 农民日报社
  8.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
  9. 中国农村杂志社
  10.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
  11.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
  12.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3.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14.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1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6.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18.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9. 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20.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21.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22. 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3.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4.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5.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6.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7.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28.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29.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30. 全国畜牧总站
  3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3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33.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34.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35.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36.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37.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反垄断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农业农村局
天津农业农村委
河北农业农村厅
山西农业农村厅
内蒙古农牧厅
辽宁农业农村厅
吉林农业农村厅
吉林畜牧业管理局
黑龙江农业农村厅
上海农业农村委
江苏农业农村厅
浙江农业农村厅
安徽农业农村厅
福建农业农村厅
江西农业农村厅
山东农业农村厅
河南农业农村厅
湖北农业农村厅
湖南农业农村厅
广东农业农村厅
广西农业农村厅
海南农业农村厅
重庆农业农村委
四川农业农村厅
贵州农业农村厅
云南农业农村厅
西藏农业农村厅
陕西农业农村厅
甘肃农业农村厅
青海农业农村厅
宁夏农业农村厅
新疆农业农村厅
新疆兵团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立博体育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2

京公网安备 立博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