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立博体育 > 2018 > 第2期

农业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8-02-20 13:40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2018118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所称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设立的,履行农业部职责所必需的,用于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遴选产生的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建设的项目支出。

第三条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是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归口管理和直接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农业部财务司是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的监督主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监督责任,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对入选的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农业部分年度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每个团队资助周期5年,每年20万元。

第二章  资金使用方向和开支范围

第五条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开展自主选题、学术交流、学习培训和文献出版等支出。

第六条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编制内人员的基本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计提项目管理费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非预算单位承担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会议费支出。

第八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给承担单位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其开支范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

第九条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应当根据项目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制定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年度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实施内容和区域、承担单位范围、资金安排意见、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合同书,明确任务内容、实施方案、经费预算、资金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纳入项目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照《立博体育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应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按照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合同书的约定,按时验收合同成果。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按照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合同书的约定实施项目,对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实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合规、有效使用项目资金。

第十四条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内使用完毕,确有结转结余的,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农业部财务司会同人事劳动司对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并将检查和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第十七条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管理制度,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立博体育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农业部相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立博体育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1.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
  2. 中国农业科学院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5. 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
  6.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7. 农民日报社
  8.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
  9. 中国农村杂志社
  10.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
  11.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
  12.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3.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14.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1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6.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18.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9. 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20.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21.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22. 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3.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4.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5.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6.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7.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28.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29.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30. 全国畜牧总站
  3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3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33.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34.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35.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36.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37.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反垄断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农业农村局
天津农业农村委
河北农业农村厅
山西农业农村厅
内蒙古农牧厅
辽宁农业农村厅
吉林农业农村厅
吉林畜牧业管理局
黑龙江农业农村厅
上海农业农村委
江苏农业农村厅
浙江农业农村厅
安徽农业农村厅
福建农业农村厅
江西农业农村厅
山东农业农村厅
河南农业农村厅
湖北农业农村厅
湖南农业农村厅
广东农业农村厅
广西农业农村厅
海南农业农村厅
重庆农业农村委
四川农业农村厅
贵州农业农村厅
云南农业农村厅
西藏农业农村厅
陕西农业农村厅
甘肃农业农村厅
青海农业农村厅
宁夏农业农村厅
新疆农业农村厅
新疆兵团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立博体育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2

京公网安备 立博体育